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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液物处理规范

作者:李思超 发布于:2015年7月3日

1.请遵照“有机无机分开,酸碱分开”的原则,在每个桶上标记“有机废液”、“显影液”、“稀酸废液”、“稀碱废液”等。

 

2.将废液倒入对应废液桶中。严禁不经处理直接倒入下水道内。

 

3.将空的化学试剂瓶放在废瓶筐内。

 

4.丙酮、乙醇等有机溶剂回收到有机废液桶内。

 

5.显影液回收到显影废液桶内。

 

6.浓酸(占总体积50%以上)需要稀释10倍以上并放置1小时后回收到稀酸废液桶内。

 

7.稀酸(碱)需要稀释5倍后回收到稀酸(碱)废液桶内。

 

8.纯双氧水需要稀释5倍后回收到稀碱废液桶内。和酸(碱)配一起为酸(碱)性,需要稀释5倍后回收到稀酸(碱)废液桶内。

 

9.固体类废弃物如冰乙酸、碘、碘化钾或重铬酸钾,此类固体状废弃物应与废弃液分开存放。

 

10.废液桶盖不要拧得过紧。无机废液瓶需要回旋半圈。

 

11.废弃物超过收集容器容积 3/4 时,需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,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定期将废弃液运走并进行集中处理。

 

网址:http://leao.hust.edu.cn/index.jhtml

联系人:朱菁萍  刘莉  

电话:87559174   

地点: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217室

 

 

2015年7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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